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和现场监督检查的通知

2018-05-2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双新经济开发区筹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中考、高考临近,为保障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防止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中考、高考期间,我市将强化噪声污染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高考期间(5月28日至6月16日),应把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强制性措施,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一)工业企业生产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二)建筑施工及土方挖掘、运输作业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
(三)居民集中区内从事服务加工作业产生设备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
(四)营业性文化娱乐场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委);
(五)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六)露天娱乐集会活动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化委);
(七)机动车辆喇叭等社会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八)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产生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九)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中考、高考期间,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文化委、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各部门间要互相配合,积极协调,并制定出相应的工作预案。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为方便群众举报,市环保局设立投诉电话0556—12369,市环保局在中高考期间24小时安排值班,及时进行查处,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投诉,将举报情况转告有关职能部门查处。

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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