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财政扶贫投入保障。严格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在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年初预算基础上再增加10%,同时,继续将财政存量资金可统筹部分的50%用于脱贫攻坚,2018年该市财政本级安排的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将达到1.14亿元。
二是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按照民生工程要求,全面组织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指导各地深入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探索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农业科技农村金融为支撑、产业发展为基础、贫困群众增收为目标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三是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扶贫资金“负面清单”管理,抓紧完善和严格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开展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试点,逐步建立结果导向、问题导向的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制度。配合扶贫部门做好扶贫项目库建设,破解长期制约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资金等项目”问题,加快扶贫资金预算执行,降低资金结余结转率。会同驻局纪检组及相关部门,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四是扎实推进定点帮扶。健全和完善脱贫攻坚“双包”工作清单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压实责任。加大对驻村干部和帮扶联系人的培训力度,确保做到“能帮、会帮、愿帮、真帮”。完善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的督查考核机制,充分利用安徽扶贫APP及电话访谈,不定期抽查、督查帮扶情况和帮扶实效,确保帮扶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