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 城 市 物 价 局 文 件
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
市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和安徽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完善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意见的通知》(桐政办发[2011]70号、市物价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的通知》(桐价[2010]25号)等规定,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我局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售楼盘,重点是商品住房,检查商品房经营者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一)是否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对在售商品房实行明码标价。
(二)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
(三)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四)是否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
(五)标价信息是否齐全,是否标示价格相关因素及收费等内容。
(六)是否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七)是否存在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
(八)是否严格执行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价格有关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二、检查时间和组织
此次专项检查从2014年4月20日开始。我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及新渡(卅铺)物价检查所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楼盘实施全面检查。
三、检查要求
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对在检查工作中不予配合的企业,将依据相关价格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同时视情节轻重情况加以通报批评、公开曝光。
桐城市物价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