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服务指南

2017-12-04

一、事项名称:
  房屋安全鉴定
二、设定依据
  1、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129号
  2、安庆市人民政府文件宜政发(2009)1号
三、申请条件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有证明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提供鉴定申请。
四、办事材料
  1、委托书;
  2、房屋产权证书或其他有效证件,租赁证或证明与鉴定房屋有关民事权利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3、地质钻探资料;
  4、基础竣(施)工图纸;
  5、首层建筑、结构竣(施)工平面图;
  6、标准层、结构竣(施)工平面图;
  7、层面结构竣(施)工平面图;
  8、总平面图(四至图);
  9、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图纸;
  10、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办理地点:
  市房产局办公大楼二楼(沿河东路39号原孟侠中学)
六、办理时间:
  5个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0556—6967021
八、办理流程:
  申请→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数字和状况→检测验算技术资料→全面分析、论证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意见→签发鉴定文书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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