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备案管理”服务指南

2017-12-04

一、事项名称:
  房屋抵押备案管理
二、办理材料:
  私房
  1、申请书;
  2、抵押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担保合同(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
  单位房
  1、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5、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或董事会、职代会决议、公司章程(原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注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7、付款合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担保合同(原件);
  8、其他必要材料。
三、办理地点:
  市政务专项二楼房产局窗口
四、办理时间:
  即办
五、联系电话:
  0556-6215689   6211506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加盖抵押备案专用章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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