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转移备案管理”服务指南

2017-12-04

事项名称:
      房屋所有权转移备案管理
一、设定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安徽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条例》
二、申请条件: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1、房屋买卖、互换;
   2、赠与、继承、受遗赠;
   3、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4、 以房屋出资入股;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办事材料:
   1、 申请书;
   2、转让双方申请人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3、 桐城市增量房确权证明书或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土地证);
   4、 商品房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 分户图纸(原件);
   6、 已查验的房地产税收状况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7、专项物业维修资金发票(原件)。
   8、 其他必要资料
 四、办理地点:
     市政务专项二楼房产局窗口
 五、办理时间:
    15个工作日
  六、联系电话:
     0556—6215689   6211506
七、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核发交易告知单

发布人:admin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