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引导企业规范化经营,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我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庆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研究起草了《桐城市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实施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自即日起至2023年1月8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cfgwyb@163.com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1.桐城市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评
价实施规则(试行)
2.桐城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评分标准
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6日
桐城市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实施规则(试行).docx
皖公网安备 340881020005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