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出台《桐城市中小学部分违规行为问责处理办法》,重拳整治有偿家教、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行为,旨在进一步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办法》规定,市域内中职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职工、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辅导,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兼职,利用工作之便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介绍 生源等行为,并从中获利的,均视为从事有偿家教;对学校及教职工推销桐城市教育局规定目录之外课程教科书及教辅资料,和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含电子产品等)均视为违规征订教辅资料。
学校及教职工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征订教辅资料,一经查实,一律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所得,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调离原校、调离教师岗位直至开除的处理。受到处分的当事人,当年师德考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教师资格暂缓注册,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
《办法》对学校领导以及名优教师制定了更加严厉的惩戒措施。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的,由主管部门(单位)给予免除职务处理并调离岗位;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的,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
严禁有偿家教、违规征订教辅,市教育局还建立了立体式惩防体系,教职员工违反规定,学校和校领导都要问责。《办法》规定,学校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征订教辅等行为监管不力,经查实一年内有两起以上有偿家教或者发现有偿家教行为未及时按规定处理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年度目标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校长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造成严重影响的,还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
《办法》对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擅自扩大办学范围、改变办学层次、类别,违规面向中小学扩大范围招生、开办补习班或为违规补课提供场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清退违规所得、责令停止招生、当年年检不合格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为加大监管力度,增强社会透明度,市教育局将《办法》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利用桐城电视台滚动字幕公布有奖举报电话,对举报查实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同时,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利用周末时间组织人员深入学校、社区、街道明察暗访。元月份以来,共查处有偿家教、违规征订教辅6起,记过处分1人次、警告处分1人次、诫勉谈话3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清退违规收费281311.80元,有效遏制了有偿家教及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现象。
目前,全市中小学正在广泛开展“党员教师示范岗”、“教师青蓝结对”、“读书阅读竞赛”、“走访贫困、留守儿童,师爱进万家”等系列活动, 广大教育工作者正以全新的工作面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争做“四有”好老师,以立德树人为使命,开拓进取,全面树立风清气正的桐城教育新生态。为振兴桐城教育、再创辉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朱泽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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